公开招租公告
受委托,本公司将对下列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拍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租标的及保证金:
1. 枫桥大街28号32、33店面房屋,建筑面积约124.25平方米,租赁期1年,参拍保证金2万元。
2. 旅游码头东侧房屋,建筑面积约237.86平方米,租赁期1年,参拍保证金5万元。
3. 寒山寺弄6号房屋,建筑面积约199.8平方米,租赁期1年,参拍保证金2万元。
4. 寒山寺弄8号房屋,建筑面积约194.59平方米,租赁期1年,参拍保证金2万元。
5. 寒山寺弄11、12号房屋,建筑面积约177.57平方米,租赁期1年,参拍保证金2万元。
二、拍租时间:2019年4月12日上午10时
三、拍租地点:苏州市旧学前100号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
四、看样时间:即日起至2019年4月8日(预约看样)
五、联系电话:0512-67770198 18906200578
六、竞买登记事宜:
竞买人须于2019年4月10日下午3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;单位持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至苏州市旧学前100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参拍保证金,保证金以注明不得转让、背书的银行本票方式缴纳,收款人: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。
七、租赁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:
1.竞买人需提供独立的营业执照及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》。竞拍成功后,承租人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执照及许可证,委托方不予协助办理,相关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;2号标的禁止用于非法金融活动、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、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,并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;其余标的禁止用于非法金融活动、餐饮、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、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,禁止使用明火,并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。承租人不可超范围违规经营,严禁“三合一”“多合一”经营,严禁违规住宿,一经查实,即可取消其资格,并终止合同。
2.承租人应做好日常安全工作。按规定自行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,确保状态完好。
3.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进行转租转包;承租人在经营合同期内对房屋不可做结构上的改造和破坏,拍租成交后承租人自行清场,委托人、拍卖人申明不承担清场的责任和费用。
八、其他竞买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《拍租特别约定》及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站www.sz-pm.com《拍卖公告》,或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(www.szcjs.com)刊登的《拍卖公告》及具体招租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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