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开招租公告
受委托,本公司将对下列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拍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租标的及保证金:
1.寒山寺弄7号房屋,建筑面积约83.7平方米,租赁期1年,参拍保证金2万元。
2.枫桥大街28-40,28-41,28-42,28-43,28-45,28-46,28-47房屋,建筑面积约409.94平方米,租赁期1年,参拍保证金5万元。
3.寒山寺弄10号房屋,建筑面积约50.21平方米,租赁期1年,参拍保证金2万元。
4.寒山寺弄16号-1房屋,建筑面积约117.56平方米,租赁期1年,参拍保证金2万元。
5.寒山寺弄16号-2房屋,建筑面积约117.56平方米,租赁期1年,参拍保证金2万元。
二、拍租时间:2018年7月3日上午10时
三、拍租地点:苏州市旧学前100号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
四、看样时间:即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(预约看样)
五、联系电话:0512-67770198 18906200578
六、竞买登记事宜:
竞买人须于2018年7月2日下午3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;单位持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至苏州市旧学前100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参拍保证金,保证金以注明不得转让、背书的银行本票方式缴纳,收款人: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。
七、租赁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:
1.所有标的禁止用于餐饮、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、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,严禁“三合一”“多合一”经营,严禁违规住宿、禁止使用明火,不可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;只可经营预包装类食品、冷饮等与景区游客相关的产品;绝不可经营有损景区形象的熟制品加工和餐饮业项目。
2.承租人必须具有经营管理经验,需提供独立的营业执照;竞拍成功后,承租人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执照及许可证,委托方不予协助办理,相关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。
3. 2号标的经营范围为办公、仓储及文化艺术展示类。
4.每个竞买人只能参与一个标的报名,标的不得转租,不可超范围违规经营。承租人在经营合同期内对房屋不可做结构上的改造和破坏。
5.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应在一个月内开门营业(委托方同意除外)。一个月内不能开门营业的,中止合同。
6.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应遵守《经营户日常经营守则》,并签署相关安全责任书,经营考核办法等文书。
7.拍租成交后承租人自行清场,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清场的责任和费用。
八、其他竞买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《拍租特别约定》及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网站www.sz-pm.com《拍卖公告》,或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(www.szcjs.com)刊登的《拍卖公告》及具体招租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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